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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字邊個發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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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字點樣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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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體字的由來 中國近百年的漢字簡化運動著重形體簡化,主要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五四〞運動時期。於1922年,錢玄同發表了《減省現行漢字的筆畫案》、《簡省漢字筆畫的提議》等一批論文。當中指出當時的漢字筆畫太多,不適用於學術和教育界上。 1935年6月,錢玄同編成了《簡體字譜》,收二千三百多字。教育部門從中選了三百二十四個字,並公佈了《第一批簡體字表》。這是歷史上第一批官方公佈的簡體字。可是,這件事受到當時復古守舊派人士反對,故此這個簡化字表於1936年2月便被收回了。 第二階段是大陸建國以後的簡化運動。於1950年,大陸教育部開始搜集常用簡體字。1956年1月,國務院通過 《漢字簡化方案》,並在全國分批推行。該方案共收簡體字五百一十五個,簡化偏旁五十四個。到了1964年,文改會編印了 《簡化字總表》。該表在 《漢字簡化方案》的基礎上,用簡化偏旁類推的方法,將簡化字的數量增加到二千二百三十六個。1986年,大陸發表經過個別調整的 《簡化字總表》,作為人們學習使用簡化字的規範。這總表一直沿用至今。 一、漢字簡化簡史 簡體字是漢字演變的邏輯結果。漢字從甲骨文、金文變爲篆書,再變爲隸書、 楷書,其總趨勢就是從繁到簡。隸書是篆書的簡化,草書、行書又是隸書的簡化, 而簡體字正是楷書的簡化。楷書在魏晉時開始出現,而簡體字已見於南北朝(4- 6世紀)的碑刻,到隋唐時代簡化字逐漸增多,在民間相當普遍,被稱爲“俗體字 ”。我們今天使用的許多簡化字,在這時候就已經開始出現,例如“營”、“壽” 、“盡”、“敵”、“繼”、“燭”、“壯”、“齊”、“淵”、“婁”、“顧” 、“獻”、“變”、“燈”、“墳”、“驢”,等等。唐代顔元孫著《幹祿字書》 和王仁〔日句〕著《刊謬補缺切韻》,都收了極多的俗體字。宋代以後,隨著印刷 術的發明,簡體字由碑刻和手寫轉到雕版印刷的書籍上,從而擴大了簡體字的流行 範圍,數量大大增多。根據《宋元以來俗字譜》,宋元明清12種民間刻本中所用 的簡體字多達6240個,合爲繁體字共1604個,平均每個繁體字有3.9個 不同的簡化字,與今天使用的簡體字完全相同的有“實”、“寶”、“聽”、“萬 ”、“禮”、“舊”、“與”、“莊”、“夢”、“雖”、“醫”、“陽”、“鳳 ”、“聲”、“義”、“亂”、“台”、“黨”、“歸”、“辦”、“辭”、“斷 ”、“羅”、“會”、“憐”、“懷”等等共達330多個。 1909年,陸費逵在《教育雜誌》創刊號上發表論文《普通教育應當採用俗 體字》,這是歷史上第一次公開提倡使用簡體字。 1922年,陸費逵又發表論文《整理漢字的意見》,建議採用已在民間流行 的簡體字,並把其他筆畫多的字也簡化。 1922年,錢玄同在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上提出《減省現行漢字的筆畫案》 ,得到陸基、黎錦熙、楊樹達的聯署。這是歷史上有關簡體字的第一個具體方案, 主張把過去只在民間流行的簡體字作爲正體字應用於一切正規的書面語。它提出的 八種簡化漢字的方法,實際上也就是現行簡體字的産生依據,影響深遠。 1928年,胡懷琛出版《簡易字說》,收簡體字300多個。 1930年,中央研究院歷史語言研究所出版劉複、李家瑞合編的《宋元以來 俗字表》,反映了一千年來簡體字的發展情況。 1932年,國民政府教育部公佈出版國語籌備委員會編訂的《國音常用字彙 》,收入不少簡體字,並指出:“現在應該把它(簡體字)推行,使書寫處於約易 。” 1934年,中國圖書館服務社出版杜定友的《簡字標準字表》,收簡體字3 53個。徐則敏在《論語半月刊》發表《550俗字表》。錢玄同在國語統一籌備 委員會提出《搜集固有而較適用的簡體字案》。 1935年,錢玄同主持編成《簡體字譜》草稿,收簡體字2400多個。同 年8月,國民黨政府教育部採用這份草稿的一部分,公佈“第一批簡體字表”,收 字324個,雖然在第二年的2月又通令收回,但畢竟是歷史上由政府公佈的第一 個簡體字表。也就是在這一年,上海文化界組織“手頭字推行會”,發起推行“手 頭字(即簡體字)”運動。 1936年10月,容庚的《簡體字典》出版,收字達4445,基本上本自 草書。同年11月,陳光堯出版《常用簡字表》,收字3150個,約一半本自草 書,一半來自俗體字。 1937年,北平研究所字體研究會發表《簡體字表》第一表,收字1700 個。 抗日戰爭爆發,簡體字運動才被迫停頓,而主要在共產黨統治區繼續發展。共 産黨奪取政權後,立即著手繼續推行簡化漢字。 1950年,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社會教育司編制《常用簡體字登記表》。 1951年,在上表的基礎上,根據“述而不作”的原則,擬出《第一批簡體 字表》,收字555個。 1952年2月5日,中國文字改革研究委員會成立。 1954年底,文改委在《第一批簡體字表》的基礎上,擬出《漢字簡化方案 〔草案〕》,收字798個,簡化偏旁56個,並廢除400個異體字。 1955年2月2日,《漢字簡化方案〔草案〕》發表,把其中的261個字 分3批在全國50多種報刊上試用。同年7月13日,國務院成立漢字簡化方案審 訂委員會。同年10月,舉行全國文字改革會議,討論通過《漢字簡化方案〔修正 草案〕》,收字減少爲515個,簡化偏旁減少爲54個。 1956年1月28日,《漢字簡化方案》經漢字簡化方案審訂委員會審訂, 由國務院全體會議第23次會議通過,31日在《人民日報》正式公佈,在全國推 行。以後這個方案根據使用情況而略有改變,1964年5月,文改委出版了《簡 化字總表》,共分三表:第一表是352個不作偏旁用的簡化字,第二表是132 個可作偏旁用的簡化字和14個簡化偏旁,第三表是經過偏旁類推而成的1754 個簡化字;共2238字(因“簽”、“須”兩字重見,實際爲2236字),這 就是今天中國大陸的用字標準。 而在其他使用漢字的國家,同樣也在簡化漢字。 新加坡:1969年公佈第一批簡體字502個,除了67字(稱爲“異體簡 化字”),均與中國公佈的簡化字相同。1974年,又公佈《簡體字總表》,收 簡體字2248個,包括了中國公佈的所有簡化字,以及10個中國尚未簡化的, 如“要”、“窗”。1976年5月,頒佈《簡體字總表》修訂本,刪除這10個 簡化字和異體簡體字,從而與中國的《簡化字總表》完全一致。 馬來西亞:1972年成立“馬來西亞簡化漢字委員會”,1981年出版《 簡化漢字總表》,與中國的《簡化字總表》完全一致。 泰國:本來規定華文學校一律不准用簡體字教學,在聯合國以簡體字爲漢字標 准後,宣佈取消原來的限制,於1983年底同意所有的華文學校都可教學簡體字 ,發行簡繁對照表手冊,並在小學課本上附加簡繁對照表。 日本:日本使用漢字已有近兩千年的歷史,在民間也長期流行一些簡體字。1 946年日本內閣公佈《當用漢字表》,收字1850個,其中有131個是簡體 字,與中國簡體字相同的有53個,差不多相同的有9個。 南朝鮮:1983年《朝鮮日報》公佈第一批簡體字90個,在《朝鮮日報》 上使用,與中國相同的有29個,差不多相同的有4個。 二、漢字簡化的原則和方法: 漢字簡化的原則是:“述而不作”、“約定俗成,穩步前進”,也就是說儘量 採用已經在民間長期流行的簡體字,只作收集整理和必要的修改,不擅自造字。那 種“簡體字是共產黨發明的”、“簡體字是郭沫若等人造出來的”的笑談,不過是 國民黨的宣傳。 漢字簡化的方法是以錢玄同在1922年提出的方法爲基礎的,共有七種: 1、採用比畫簡單的古字。如“從”、“衆”、“禮”、“無”、“塵”、“ 雲”等等,這些字都見於《說文解字》,比繁體字更符合“六書”,有的繁體字反 而是寫錯了的(參見方舟子《字源和漢字簡化》一文)。 2、草書楷化。如“專”、“東”、“湯”、“樂”、“當”、“買”、“農 ”、“孫”、“爲”等。 3、用簡單的符號代替複雜的偏旁。如“雞”、“觀”、“戲”、“鄧”、“ 難”、“歡”、“區”、“歲”、“羅”、“劉”、“齊”等。 4、僅保留原字的有特徵的部份。如“聲”、“習”、“縣”、“醫”、“務 ”、“廣”、“條”、“鑿”等。 5、原來的形聲字改換簡單的聲旁。如“遼”、“遷”、“郵”、“階”、“ 運”、“遠”、“擾”、“猶”、“驚”、“護”等。 6、保留原字輪廓。比如“龜”、“慮”、“愛”等。 7、在不引起混淆的情況下,同音字合併爲簡單的那個字。比如“里程”的“ 裏”和“裏面”的“裏”合併,“面孔”的“面”和“麵條”的“面”合併,“皇 後”的“後”和“以後”的“後”合併,“憂鬱”的“鬱”和“鬱鬱蔥蔥”的“鬱 ”合併。這些合併在現代文中不會引起詞義的混亂,簡化字的使用者從未感到不便 ,反而是些從未用過簡化字的人在那裏想當然地杞人憂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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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毛澤東為了讓更多人讀書識字,一手一腳策劃籌備簡體字取代繁體字,至此,繁體字便成為少數炎黃子孫玩意,其餘的,只需緊記口訣,寫上幾筆便成字,罰抄 時間比香港學生少幾倍。觀乎整個華人社會,只有香港、澳門跟台灣採用繁體字在日常書寫及報章書籍出版上,其餘都是簡體字的世界。近年國內書籍無論在包裝設 計、內容有明顯進步,加上價錢便宜,價廉物美,在香港日趨盛行,這種現象更逐步滲入台灣,預示繁體字的末日來臨。 可是,縱然簡體字如何方 便,總不及繁體字所具有的歷史意義(筆者後補:所說的歷史意義,就是以往在中國文化歷史上的點點滴滴,如書法、字畫、唐詩、宋詞、 元曲、明清小說等,統統以繁體字來表達,歷史況味跟文義氣息都滲在字裡行間,簡體字存活世上只有幾十年,又何以相比?);繁體字橫勾撇捺,優雅秀麗;簡體 字三尖八角,存在很多局限,用毛筆書法的角度,更是毫無美感,有如傳統中式古建築的飛簷遭削去,感覺突兀;在現代字體設計上雖能佔一席位,但長遠而言對中 國人讀者寫字的發展並無益處,只因簡體字有兩大缺點:時而過份簡化,難猜繁義(如「钥」為鑰、「异」為異),時而異字並通,混亂出錯(如「皇后」、「然 后」中,後跟后互通)。寫者既會出錯,讀者也不易理解,難得國內有學者提倡重新使用繁體字,就更應給予鼓勵和支持。|||||有歷史為證0D7DAC4E7B8CAAC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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