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什麼是洗黑錢
常常說洗黑錢,即是什麼? 可否舉例說明之
最佳解答:
本 港 法 例 載 有 洗 黑 錢 活 動 的詮 釋 , 其 "法 律" 意 義 比 "傳 統" 的 更 為 簡 單 。《販 毒 (追 討 得 益) 條 例》 第 25 條 與 《有 組 織 及 嚴 重 罪 行 條 例》 第 25 條 均 載 有 洗 黑 錢 活 動 在 "法 律" 上 的 定 義 。 總 的 說 來 , 洗 黑 錢 活 動 在 "法 律" 上 的 含 義 , 是 指 任 何 與 嚴 重 罪 案 得 益 有 關 的 交 易 , 均 是 洗 黑 錢 活 動 。 任 何 人 若 進 行 一 宗 涉 及 財 產 (包 括 金 錢) 的 交 易 , 並 且 在 當 時 的 情 況 下 一 名 合 理 的 人 士 亦 應 相 信 此 等 財 產 為 嚴 重 罪 案 的 得 益 者 , 即 屬 干 犯 洗 黑 錢 罪 行 ; 至 於 是 否 有 人 企 圖 隱 藏 或 掩 飾 犯 罪 得 益 的 來源 , 則 無 關 重 要 。 在 本 港 , 洗 黑 錢 是 一 項 可 判 監 14 年 及 罰 款 5 百 萬 港 元 的 嚴 重 罪 行 。 上述資料來源 : http://www.info.gov. hk/police/jfiu/chine se/law.htm 打擊「洗黑錢」 大勢所趨 從口袋中抽出一張經洗衣機洗過的一百元紙幣,一定會給人取笑說你是在「洗黑錢」。大家笑是因為你原不應將錢遺留在口袋中,二來亦是因為沒有人會去「洗」一百元的「黑錢」的。 究竟甚麼是「洗黑錢」呢? 怎樣「洗」法? 涉及多少錢?「洗黑錢」在法律上而言是甚麼意思? 如洗黑錢而被定罪,會被監禁多久? 有四個共同點 「洗黑錢」在某程度上可說是現年代的罪行。洗黑錢的規模龐大,所涉及的真實款額,估計數目相差甚大,其中一項估計是,現正有一千至三千億美元的款項環遊世界以求清洗。這是全球最大的商業活動之一,亦與非法毒品有糾纏清的關係,而根據《經濟學人》雜誌報導,非法毒品的全球零售價,每年達一千五百億美元左右。採用「洗黑錢」一詞,是因為該詞非常貼切 — 金錢由非法勾當得來(污糟錢),經過循環交易以隱蔽非法獲得的金錢的來源,從而使該等金錢最後看來是合法收入,即是乾淨錢。 所有「洗黑錢」的操作有四個共同點。第一,錢的真正擁有人以及錢的真實來源必須隱瞞。第二,錢的形式必須改變,通常是由現金轉變為另一形式,例如財政部票據。第三,錢所經的途徑必須隱藏以致無法追查。第四,必須對錢經常保持控制,使其不會消失;例如在洗錢過程中錢被偷去,若是「黑錢」的話,其擁有人能夠做的會極為有限。 洗錢過程分為三個清晰的階段。第一階段是放錢,第二階段是分層工作,第三階段則是將錢遣回及混和。 但嚴格來說,在法律上「洗黑錢」是甚麼意思呢? 在香港,此罪行由《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455章)第25條以及《販毒(追討得益)條例》(第405章)第25條訂立。基本上「洗黑錢」罪行是處理屬於明知或理應相信是可公訴罪行的得益或販毒得益的財產,即處理犯罪得益的財產。根據上述兩條例,該罪行的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 該罪行所需的「行動」是「處理」財產。「處理」一詞獲給予頗為廣泛的定義,在多項指明的活動中包括將有關財產運入香港或調離香港,以及用該財產藉按揭等方法作為保證。在大部分案件中,該罪行中「處理」之舉頗為平鋪直敘,涉及被告人將得益存入銀行戶口;在R v. McMaster [1991] 1 Cr. App. R.402一案中,將錢由一種貨幣「轉換」為另一貨幣之舉曾予考慮。此外,「財產」一詞亦獲給予廣泛定義。 與毒販劣行不遑多讓 要將被告人定罪,控方須證明的犯罪意圖是被告人「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有關財產是犯罪得益。是否「知道」乃屬證據問題,可包括一個人是否涉嫌犯該罪行本身的問題,見Seng Yuet-fong v.HKSAR [1992] 2 HKC 833。「合理相信」有客觀和主觀因素,客觀因素要求證明一個合理的社會人士會被導致相信該財產全部或部分是犯罪得益。主觀因素則要求證明該名合理的社會人士賴以作出結論的各種因素,被告人是知道的。換言之,必須有證據證明被告人是有根據作出合理相信的,亦須有證據證明事實上該財產全部或部分是犯罪得益;而這些均屬蒐集證據問題。 即使產生該財產的罪行是在香港以外地方所犯,但如犯罪得益(在該另外的司法管轄區可能根本不是犯罪)被遣送回香港特區,被告人即可被控「洗黑錢」罪名,見Lee Yu-to CACC No. 582 of 1999。舉例來說,某人在澳門經營賭業或在美國經營槍械買賣,該等活動分別在澳門及美國均屬合法,但如該人將從該等活動得來的利潤帶回香港,該人仍屬犯「洗黑錢」罪,見Lok Kar Win & Others FAMC no.27 of 1999,以及Lee Yu-to(同上)。被告人亦能清洗自己的錢,例如打劫銀行既可被控搶劫罪,而將錢袋拋到供逃走的車上給同黨,亦使被告人可被控「洗黑錢」(即處理犯罪得益)的罪名。 詳细資料請參考 : http://www.hkba.org/ whatsnew/bar-column/ 2001/20010821.htm 參考資料: http://www.info.gov. hk/police/jfiu/chine se/law.htm http://www.hkba.org/ whatsnew/bar-column/ 2001/20010821.htm
其他解答:
洗黑錢是指處理源自罪行的非法得益,藉此掩飾其非法來源。在成功清洗這些得益後,罪犯便能享用所得錢財,毋須透露其來源。 洗黑錢的階段包括:存放-->掩藏-->整合-->融入金額體系之內。 新聞也可以見到的例子是,非法分子購買市民的銀行戶口,把黑錢存入其戶口後再取出來,錢財的來源便變成是合法的銀行戶口了。|||||洗黑錢是說從一些不法手段兒拿到的錢,然後拿去買東西0D7DAC4E7B8CAAC5
什麼是洗黑錢
- 急~~~請問由屯門去青衣長青村可以點去呀--
- 鮮果蛋白脆脆蛋糕
- 九巴路線373A@1@
- 點先知道間中學屬Band幾?
- 全港有甚麼商科學校-_1@1@
- 有關上海商業銀行 (營業時間) 急!!!!!
- 從馬鞍山去Tokyo Salon 點去-
- ((公主小妹))10分 急!!!@1@
- I went to buy a new computer.
- Math!!!!!! 20 pionts!!!!!!!!
此文章來自奇摩知識+如有不便請留言告知
發問:常常說洗黑錢,即是什麼? 可否舉例說明之
最佳解答:
本 港 法 例 載 有 洗 黑 錢 活 動 的詮 釋 , 其 "法 律" 意 義 比 "傳 統" 的 更 為 簡 單 。《販 毒 (追 討 得 益) 條 例》 第 25 條 與 《有 組 織 及 嚴 重 罪 行 條 例》 第 25 條 均 載 有 洗 黑 錢 活 動 在 "法 律" 上 的 定 義 。 總 的 說 來 , 洗 黑 錢 活 動 在 "法 律" 上 的 含 義 , 是 指 任 何 與 嚴 重 罪 案 得 益 有 關 的 交 易 , 均 是 洗 黑 錢 活 動 。 任 何 人 若 進 行 一 宗 涉 及 財 產 (包 括 金 錢) 的 交 易 , 並 且 在 當 時 的 情 況 下 一 名 合 理 的 人 士 亦 應 相 信 此 等 財 產 為 嚴 重 罪 案 的 得 益 者 , 即 屬 干 犯 洗 黑 錢 罪 行 ; 至 於 是 否 有 人 企 圖 隱 藏 或 掩 飾 犯 罪 得 益 的 來源 , 則 無 關 重 要 。 在 本 港 , 洗 黑 錢 是 一 項 可 判 監 14 年 及 罰 款 5 百 萬 港 元 的 嚴 重 罪 行 。 上述資料來源 : http://www.info.gov. hk/police/jfiu/chine se/law.htm 打擊「洗黑錢」 大勢所趨 從口袋中抽出一張經洗衣機洗過的一百元紙幣,一定會給人取笑說你是在「洗黑錢」。大家笑是因為你原不應將錢遺留在口袋中,二來亦是因為沒有人會去「洗」一百元的「黑錢」的。 究竟甚麼是「洗黑錢」呢? 怎樣「洗」法? 涉及多少錢?「洗黑錢」在法律上而言是甚麼意思? 如洗黑錢而被定罪,會被監禁多久? 有四個共同點 「洗黑錢」在某程度上可說是現年代的罪行。洗黑錢的規模龐大,所涉及的真實款額,估計數目相差甚大,其中一項估計是,現正有一千至三千億美元的款項環遊世界以求清洗。這是全球最大的商業活動之一,亦與非法毒品有糾纏清的關係,而根據《經濟學人》雜誌報導,非法毒品的全球零售價,每年達一千五百億美元左右。採用「洗黑錢」一詞,是因為該詞非常貼切 — 金錢由非法勾當得來(污糟錢),經過循環交易以隱蔽非法獲得的金錢的來源,從而使該等金錢最後看來是合法收入,即是乾淨錢。 所有「洗黑錢」的操作有四個共同點。第一,錢的真正擁有人以及錢的真實來源必須隱瞞。第二,錢的形式必須改變,通常是由現金轉變為另一形式,例如財政部票據。第三,錢所經的途徑必須隱藏以致無法追查。第四,必須對錢經常保持控制,使其不會消失;例如在洗錢過程中錢被偷去,若是「黑錢」的話,其擁有人能夠做的會極為有限。 洗錢過程分為三個清晰的階段。第一階段是放錢,第二階段是分層工作,第三階段則是將錢遣回及混和。 但嚴格來說,在法律上「洗黑錢」是甚麼意思呢? 在香港,此罪行由《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第455章)第25條以及《販毒(追討得益)條例》(第405章)第25條訂立。基本上「洗黑錢」罪行是處理屬於明知或理應相信是可公訴罪行的得益或販毒得益的財產,即處理犯罪得益的財產。根據上述兩條例,該罪行的最高刑罰為監禁14年。 該罪行所需的「行動」是「處理」財產。「處理」一詞獲給予頗為廣泛的定義,在多項指明的活動中包括將有關財產運入香港或調離香港,以及用該財產藉按揭等方法作為保證。在大部分案件中,該罪行中「處理」之舉頗為平鋪直敘,涉及被告人將得益存入銀行戶口;在R v. McMaster [1991] 1 Cr. App. R.402一案中,將錢由一種貨幣「轉換」為另一貨幣之舉曾予考慮。此外,「財產」一詞亦獲給予廣泛定義。 與毒販劣行不遑多讓 要將被告人定罪,控方須證明的犯罪意圖是被告人「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有關財產是犯罪得益。是否「知道」乃屬證據問題,可包括一個人是否涉嫌犯該罪行本身的問題,見Seng Yuet-fong v.HKSAR [1992] 2 HKC 833。「合理相信」有客觀和主觀因素,客觀因素要求證明一個合理的社會人士會被導致相信該財產全部或部分是犯罪得益。主觀因素則要求證明該名合理的社會人士賴以作出結論的各種因素,被告人是知道的。換言之,必須有證據證明被告人是有根據作出合理相信的,亦須有證據證明事實上該財產全部或部分是犯罪得益;而這些均屬蒐集證據問題。 即使產生該財產的罪行是在香港以外地方所犯,但如犯罪得益(在該另外的司法管轄區可能根本不是犯罪)被遣送回香港特區,被告人即可被控「洗黑錢」罪名,見Lee Yu-to CACC No. 582 of 1999。舉例來說,某人在澳門經營賭業或在美國經營槍械買賣,該等活動分別在澳門及美國均屬合法,但如該人將從該等活動得來的利潤帶回香港,該人仍屬犯「洗黑錢」罪,見Lok Kar Win & Others FAMC no.27 of 1999,以及Lee Yu-to(同上)。被告人亦能清洗自己的錢,例如打劫銀行既可被控搶劫罪,而將錢袋拋到供逃走的車上給同黨,亦使被告人可被控「洗黑錢」(即處理犯罪得益)的罪名。 詳细資料請參考 : http://www.hkba.org/ whatsnew/bar-column/ 2001/20010821.htm 參考資料: http://www.info.gov. hk/police/jfiu/chine se/law.htm http://www.hkba.org/ whatsnew/bar-column/ 2001/20010821.htm
其他解答:
洗黑錢是指處理源自罪行的非法得益,藉此掩飾其非法來源。在成功清洗這些得益後,罪犯便能享用所得錢財,毋須透露其來源。 洗黑錢的階段包括:存放-->掩藏-->整合-->融入金額體系之內。 新聞也可以見到的例子是,非法分子購買市民的銀行戶口,把黑錢存入其戶口後再取出來,錢財的來源便變成是合法的銀行戶口了。|||||洗黑錢是說從一些不法手段兒拿到的錢,然後拿去買東西0D7DAC4E7B8CAAC5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台灣最新詐術~你是否發現最近怪事一羅匡~諸事不順~身體不適~很有可能是此集團所為~要吸收你為人頭戶~為集團賣命~此詐術由台灣人{腦科醫生}自行研發科技~全台百位{神職人員}分散全台各地,並且互不認識~皆被集團吸收利用,全台百萬上當~上門求助客台灣人~聽命機房總機{祖師爺神通傳話}發號施令~利用心理學{心理控制術}用客人來辦客人的手法循環利用~掌握龐大社會人力資源供{問事集團}辦事利用~{機器搭配人類心理學原理}~{補財庫}{家庭子女}{事業}{斬桃花}均可用百萬人力資源幫你解決~可用,祖師爺{神通傳話科技}~(影響選局成敗)~集團背後操控 台灣有一{問事集團}~大概15年前發展出二套科技~架設基地台,測人體腦電波~阿法波~貝塔波~係塔波~真的可以測出人類,腦中的想法~影像和{人體喜怒哀樂感官}~用途用於{問事}~{乩童}~{算命}~{通靈感應}~{白龍王}十分神準~百發百中~{搭配集團自創音波傳話技術,{稱做是神通傳話技術}只有(受話者)聽得到機房(傳話指令)手機收的到訊號的地方都可對你進行傳話~十分利害的技術 兩項技術,搭配在一起,簡直天衣無縫~無人會察覺此詐術,由機房發話給神職人員~轉述客人當下腦袋中的想法~客人一聽想說遇到神仙了~怎麼算的那麼準~我都還沒開口就知道我想問什麼?從此對祖師爺神通發話百依百順~被牽著鼻子走~中了詐術~本身還把它當作神仙在跟你傳話~受騙人往往不知是『機房人員在跟你傳話』~以為是『本身心理因素』~自己在跟自己說話~(改變想法)~不知是被機房人員控制住了 已在全台灣遍地開花~用這科技收集民眾個資~供{問事集團}神壇使用~賺取數億暴利~交辦客人做{喜怒哀樂}表情~創造情境模式影響你的腦中判斷力~對你進行洗腦~想法改造~達到委託人~託辦目地~改變你的想法~情緒~多位{心理學老師}機房神通發話~只要有使用{神通傳話}~要你配合在外演戲~做表情動作~配合說話~指示從事任何行為配合,就是有被這集團吸收的神職人員~機房成員~本身並不需要出面~只需機房神通發話即可 很多台灣警察都是他旗下神職人員的客人,對通傳話法}百依百順~{給他業績}破大案~他的機器設備比測謊機利害,可測出人類腦中想法和影像,馬上就可抓出誰是犯人,告知無法破案的員警 用此手法~已在台灣橫行十幾年~{控制媒體}沒有在新聞曝光公開過~只要大家跟他配合~每位信眾託辦事務就會無所不能~各別擊破~不被察覺~只要你不配合就用百萬人力資源設局害你~讓你心生畏懼~被迫配合~注意有不法人士使用此詐術騙人~請務必要看完文章~不法人士就無法利用你~保護自己~多多注意身邊好友{{請記住曾經看過我這篇文章}}請互相轉告:已傳到海外~請大家一定要看看,並引起警惕~集團背後操控